浙江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简称浙大科技园),是国家首批15个大学科技园试点园区之一,于2001年5月被国家科技部、教育部联合批准成为国家级大学科技园,建有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级高校学生科技创业实习基地、国家级专业化众创空间、国家备案众创空间。浙大科技园是以浙江大学为依托,充分发挥浙江大学的科技、人才、文化氛围等综合资源优势,而建立的具有创新资源集成、科技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和开放协同发展等功能的综合性创新创业服务平台。浙大科技园已经成为区域创新与辐射的重要源头、区域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及浙江大学为社会服务的重要平台。未来,浙大科技园将继续完善“全过程、全链条、全周期、全方位”的FOCUS创新创业服务体系,秉承“服务创新、创新服务”的理念,构建具有浙大特色的国际一流的大学科技园区、创新创业生态社区,服务浙江大学“双一流”建设和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
浙大科技园自成立以来,按照“集成资源、构建平台、强化服务、孵小扶新”的建设方针,积极整合政产学研金介媒等各类资源,打造一流的园区自然生态系统和企业成长生态系统(“双生态系统”),构建“四个平台”(园区建设与运营平台、科技创业创新服务平台、科技成果转化与企业孵化平台、创业创新人才培养平台),实现园区“三个聚合”(资本聚合、技术聚合、人才聚合),通过不断开拓创新,在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孵化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创新创业人才等方面取得了可喜成绩。目前,浙大科技园(西溪园区)有孵化场地面积60000多平方米,累计创办各类企业1800多家,创办科技孵化企业1200多家,培育上市企业(含新三板挂牌)12家,在浙江省股权交易中心“浙大科技板”挂牌企业52家。并且,浙大科技园与地方政府合作共建杭州市大学生创业园(西湖·浙大科技园)、杭州国际人才创业创新园(西湖园区)、杭州大学生创业学院等双创载体,建有智能制造国家专业化众创空间和国家科技部备案众创空间——浙江大学e-WORKS创业实验室等众创空间,与江山市等共建科创飞地。同时,浙大科技园按照“一园多点”的原则,根据地方需要和学校总体部署建设了江西南昌、浙江宁波建有科技园分园,并在毗邻浙大紫金港校区打造“紫金众创小镇”。浙大科技园已经形成了具有自己特色的发展模式,为区域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1、创业环境:浙大科技园坐落在风景秀丽的杭州西子湖畔,位于老和山麓,紧邻浙江大学玉泉校区,地理位置优越。2004年建成的占地52亩、建筑面积68000平方米的浙大科技园启动区块创业孵化楼群,已经成为科技创业的沃土、区域创新和经济发展的新源泉。
2、优惠政策:
(1)入驻浙江大学科技园企业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获得杭州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基金以无偿拨款、科技贷款贴息、风险投资、融资担保等形式的支持。
(2)企业经科技主管部门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自获得年度两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两年后企业所得税减免10%的支持。
(3)入驻浙江大学科技园的青蓝企业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获得申报20万-100万的项目奖励。
(4)入驻浙江大学科技园的325人才计划企业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获得申报20万以上的项目奖励。
(5)入驻浙江大学科技园的大学生创业企业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获得申报2万以上的初创奖励支持,并获得连续3年每年2.7万的房租补贴。
(6)入驻浙江大学科技园的企业可优先获得申报浙江大学的实验室、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信息网络资源的使用。
1、入驻申请、项目初审
企业登记信息后,园区初选符合入园条件的企业,经过初审后,根据企业的需求查看可供租赁的场地。
2、提交材料、入驻审核
经过初审的企业提交《入驻企业申请表》提供更详尽的信息,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及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
3、谈判签约、签订合同
达成入驻准备后,企业与园区签订《租赁预定协议书》,或直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收取租金及保证金等相关费用,财务开具收据及发票(未注册公司的,预定可以个人名义签约,合同以公司名义签约;如以公司名义签约,需办理公司核名手续)。
4、工商注册/变更
新注册企业及变更企业根据所需材料清单提供资料,办理后续工商注册事宜。
5、房屋交付、物业交接
签订物业服务协议,根据物业要求办理装修审批或二次装修审批,验房工作及问题反馈(1、企业须交物业《房屋租赁合同》、承租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2、物业告知装修手续办理流程,提供工程交底图、原始平面图)
6、租期存续
续租:原租赁期限到期前3个月向园区提出申请。
退租:提前退租,付清合同约定全部违约金费用,恢复原样并通过验房,确认准证注销证明,办理手续; 租赁期满,不提出续租申请的即视为正常退租,客户于合同期满前将物业恢复原样,退租当日办理退房联系单等相关事宜后方可退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