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30多家企业被诉,协会发声质疑“滥诉”
近日,河南省漯河食品工业协会发布公开信,称多家会员企业因在商品上使用“猴头菇”名称,被江西江中食疗科技有限公司以商标侵权为由起诉,索赔金额不等,严重影响企业正常经营。
协会指出,“猴头菇”是食用菌的通用名称,任何食品企业均可依法合理使用。“猴姑”指代一种动物,与“猴头菇”无关联,不构成商标侵权,也不会导致公众误认。
7月19日,协会工作人员向界面新闻透露,目前约有30多家食品公司被江中食疗起诉,各案索赔金额不一。协会正协调各方处理此事。
据封面新闻报道,一份民事起诉状显示,江中食疗起诉河南某峰食品有限公司,要求停止在饼干上突出“猴头菇”标识,并索赔50万元。

二、律师:通用名不能被独占,是否“滥诉”需综合判断
深圳盈科律师事务所王彩琴律师表示,民事诉讼中并无“滥诉”的通俗定义,通常指恶意诉讼或无理由“缠诉”,属滥用诉讼权利,违反诚实信用原则。
她分析,江中食疗认为其“猴姑”饼干已形成品牌认知,他人使用类似包装可能导致混淆,故诉讼有一定合理性。但“猴头菇”作为菌类通用名,不能被企业独占。相关行为是否构成侵权、是否属恶意诉讼,需进一步综合评判。
三、江中食疗背景与诉讼记录
天眼查显示,江中食疗成立于2011年,注册资本约10.48亿元,主营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等,原为江中集团全资子公司。2017年,共青城晟道投资成为其第一大股东,持股30.34%,华润江中制药集团等也持有股份。
江中食疗涉726起诉讼,其中60.6%为商标侵权纠纷,涉案总金额约2688.9万元。此外,在一起合同纠纷中,其股权曾被法院冻结2亿元。
四、“猴姑”商标历史与市场争议
2014年12月14日,江中集团注册“猴姑”商标,核定使用于咖啡、面包、糕点等第30类商品,有效期至2024年12月13日。2017年,该商标转让至江中食疗。
江中猴姑饼干2013年上市,主打养生定位,凭借广告轰炸迅速走红。2014年官方数据显示,上市首年销售额达10亿元。但高营销投入也带来争议,2017年广告费超5亿元,未纳入江中药业报表。
产品火爆后,“山寨”问题频发。2014年央视曾报道仿冒现象,2017年“江中猴姑”被仿冒案入选江西十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