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运动用品公司新百伦(New Balance)在美国马萨诸塞州联邦地区法院起诉迪卡侬的美国子公司,指控其Kiprun跑鞋上使用的标志设计侵犯了新百伦在字母“N”中的商标权。
诉状称,总部位于法国的迪卡侬通过线上渠道和第三方实体零售商向美国顾客销售其Kiprun鞋款。该鞋款上使用的左右翻转后“K”造型设计与新百伦标志性“N”字商标相似,侵犯了新百伦的商标权,对消费者构成误导。迪卡侬方面主张,其标志是字母K而不是N。
新百伦表示,公司及其律师自2026年1月以来多次与迪卡侬沟通,但迪卡侬拒绝停止使用涉嫌侵权的商标。诉讼请求法院颁布禁令,禁止迪卡侬使用涉嫌侵权的设计,销毁带有该商标的产品,并赔偿损失。
从商业层面看,这类诉讼是头部运动品牌维护商标护城河的常规操作,不只针对竞品,也会针对旗下子品牌线。新百伦发起诉讼,一方面是阻止市场混淆、保护商标权利,另一方面也是划定自己标识的保护边界,避免后续更多品牌效仿类似设计;而迪卡侬Kiprun作为跑步线,本身需要独立识别符号,自然不愿轻易放弃已投入推广的标识。诉讼本身也是品牌商业策略的一部分,不等于迪卡侬已经侵权属实,在法院生效判决前,双方都只是主张自身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