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明确完善规划布局,优化资源开发;丰富文化内涵,加强产品建设;引导规范发展,加强品牌引领;创新经营模式,带动增收致富;加强宣传推广,引导合理消费五项重点任务。其中重点强调,严守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确保乡村民宿发展的协调性与可持续性。注重与周边社区的文化互动,鼓励乡村民宿参与公共文化服务。
《意见》提出,推动落实乡村旅游用地政策,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鼓励依法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等资源。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中可预留不超过5%的建设用地机动指标,用于发展乡村旅游等必须在村庄建设边界外进行的少量配套设施建设,但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不得破坏生态环境和乡村原貌,确需占用耕地的应依法落实占补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