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健身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舞蹈技术培训(不得面向全国招生);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软件开发;版权代理;体育运动项目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除外);健身服务;筹备、策划、组织大型庆典活动;承办展览展示活动;文艺创作;影视策划;摄影服务;零售电子产品、机械设备、文化用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服装、日用品、工艺品(不含文物)、通讯设备、花卉、苗木;演出经纪;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演出经纪、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