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1月14日,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对“塔斯汀”诉“塔诗汀”商标侵权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书显示,法院认定“塔诗汀”方已构成侵犯塔斯汀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应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依法承担侵权责任,同时对塔斯汀主张的500万元赔偿金予以全额支持。
据了解,名为“塔诗汀”的商家,在经营过程中,使用了与“塔斯汀”相同或近似的装潢及商业标识,涉及广告宣传、加盟招商等多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塔诗汀”招商手册显示,其签约门店数量高达1300家,2023年仅加盟费就收取近400万元。此外,“塔诗汀”还通过抖音平台销售产品,金额超过680万元。
塔斯汀方指出,“塔诗汀”的商标侵权及恶意攀附商誉行为,不仅严重损害了公司合法权益,更严重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秩序。餐饮业内相关人士表示,餐饮品牌在完成规模化扩张后,往往会成为侵权的重点目标,尤其是知名度高、门店辨识度强的新锐连锁品牌,更易被模仿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