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重点实验室是内蒙古自治区开展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研究的重要平台,是自治区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构建“定位明确、布局合理、基础扎实、机制创新、保障有力”的自治区重点实验室体系,更好发挥自治区重点实验室作用,结合国家重点实验室优化重组要求和自治区实际,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厅在农牧业、能源领域启动了自治区重点实验室优化重组工作。
《内蒙古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要求,自治区重点实验室需具有具有高水平的学科或行业带头人,固定人员在25人以上;具备相对集中的实验用房,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具备良好的科研设施和仪器设备等实验条件,科研仪器总值在1000万元以上。
2023年2月24日,经过自我评估、评前审查、会议评审等环节,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厅遴选出农牧业、能源领域第一批20家自治区重点实验室。2023年5月31日,为深入贯彻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产业集群产业链的相关要求,充分发挥自治区重点实验室作为基础研究平台的创新源头作用,结合自治区农牧业领域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的比较优势和自治区重点实验室新建、重组的申请情况及专家评审意见,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厅公布了通过重组的农牧业领域第二批8家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名单。截至2023年6月,通过重组的农牧业领域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共28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