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商标的注册程序从递交申请到审查结果公示,一般需要三个月左右的时间。如果请求加快审查(需缴纳相应的费用)在拟注册商标本身不存在问题的前提下,审查流程可以在一个月内完成并公示。以下从递交、审查和注册三个阶段,对德国商标注册流程进行介绍。
(一)递交阶段
申请人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递交申请材料后,可立即从DPMA得到含有申请号等信息的受理通知书。如申请主张优先权,申请人应提供在先申请国家和申请日期信息,并在两个月之内向DPMA提供在先申请的申请号(即优先权号)以及在先申请文件的副本(§ 34(3)MarkenG)。
(二)审查阶段
1.形式审查
在形式审查过程中,官方如果发现申请所需的基本信息(§ 33(1) MarkenG)存在缺陷,则会要求申请人在官方设定的期限内进行补正。如果申请人在官方规定期限内能够补正相应的缺陷,官方会将相应缺陷被补正之日视为商标申请日。官方如果发现存在需补缴的费用,则会要求申请人在官方设定的期限内进行补缴。如果未能在期限内补正相应的缺陷或费用,该申请将依据具体缺陷情况被驳回(§36(4) MarkenG)、被视为撤回(§ 36(2) MarkenG)或者在相应部分商品和服务上被视为撤回(§ 36(3) MarkenG)。
2.实质审查
在实质审查过程中,如果存在绝对驳回理由(缺乏显著性、误导公众、商标中包含国家标志、违反公共政策或道德原则等),该商标申请将部分或全部被驳回(§37 MarkenG)。如果申请人在递交申请被驳回时,申请人进行相关修改后,经其同意,可以将绝对驳回理由消失之日作为新的申请日。(§37(2)MarkenG)。相对驳回理由审查主要考量是否存在在先相同或近似商标,DPMA对商标的实质审查阶段并不涉及相对驳回理由,即官方不会审查拟申请的商标是否与他人的在先权利相冲突。
3.异议审查
目前DPMA针对商品和服务的异议申请理由主要为:
(1)拟注册商标与他人在先的注册商标或商标申请之间存在混淆;
(2)拟注册商标与他人在先的知名商标之间存在冲突;
(3)拟注册商标与他人在先的未注册商标(使用商标)之间存在混淆危险;
(4)拟注册商标存在代理人抢注情况;
(5)拟注册商标与他人在先的其他商业标识(如企业名称)之间因存在混淆。
商标公告发布以后的三个月内,任何第三方可以向DPMA书面递交异议申请,阐述拟注册商标因何原因不得被官方注册(§37(6)MarkenG)。
(三)注册阶段
如果商标申请满足法定要求且没有因绝对驳回理由被驳回,那么申请的商标就会被核准注册,相关注册公告可以通过电子方式进行公示(§ 41(1), (2) MarkenG)。
德国现行商标法,主要将商标类型分为普通商标、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
1.普通商标
普通种类包括:简单文字商标、组合文字/图形商标和简单图形商标(不含文字元素),有三维商标、颜色商标、声音商标、位置商标、示踪商标、图案商标、运动标记、多媒体标记、全息标记和其他类型的标记。
2.集体商标
集体商标的所有人是具有法律行为能力的协会,不同于商标传统的区分产品和服务的功能,集体商标仅限于协会成员使用,是获得协会对产品来源认可的凭证。
3.证明商标
证明商标是指由独立机构对商品/服务的某些特征进行认证,可供多家公司使用。任何非商品生产商、贸易商或服务供应商的自然人或法人都可以是证明商标的所有人。
费用类型 | 金额 |
普通商标基本申请费 (包括首三个类别的费用) | 300欧元 |
普通商标在线基本申请费 (包括首三个类别的费用) | 290欧元 |
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基本申请费 | 900欧元 |
普通商标类别申请费 (第四类别,以及每增加一类别) | 100欧元 |
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类别申请费 (第四类别,以及每增加一类别) | 150欧元 |
加速申请审查费 | 200欧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