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捷尔普国际有限公司是全球知名服装潮牌“EVISU”的注册商标所有人,该品牌自1994年进入香港市场,于 2001年在中国内地取得“EVISU”注册商标专用权,2011年在中国内地开设专柜和专卖店。该潮牌自90年代至今,凭借其独有设计风格和高品质制作工艺在全球享有盛誉。
2013年,广东省境内自然人罗某在第9类“耳机”商品抢注“Evisu”商标,并在香港注册含“EVISU”字号的影子公司“EVISU GROUP (HK) CO. , LIMITED”。后罗某夫妻陆续抢注多枚“Evisu”、“EVISU”商标。2017年起,罗某夫妻通过大量“刷单”制造使用假象,并在淘宝、拼多多、facebook及自建网站等平台宣传、销售侵权耳机,进一步扩大侵权规模。
捷尔普国际有限公司自2017年起不断通过异议、无效、撤三等行政程序维权,2022年罗某“Evisu”商标经撤三程序公告撤销,捷尔普公司于2022年12月提起民事诉讼。
深圳中院一审认定,罗某等侵害了捷尔普公司涉案驰名商标权利,且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交制造销售被诉商品的财务材料,构成举证妨碍,判令停止侵权、刊登声明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100万元。罗某等不服一审判决,向广东高院提起上诉。广东高院二审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