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无效宣告申请和答辩是针对商标违反我国商标法规定,依法向商标局提出请求商标无效申请和对商标所有权人针对对方的这种申请进行反驳的一种权利。互联网的便利便捷性,也为商标无效宣告的申请和答辩带来了新的形式,申请人和答辩人可以通过商标局网上服务系统提交无效宣告申请和答辩申请。那么商标被无效宣告后,无效宣告网上申请及答辩操作流程是什么?以下文章为您解答相关内容。
商标无效宣告网上申请流程
无效宣告网上申请填报总体流程:进入中国商标网→登录网申系统→选择【商标评审网上申请】通道→进入【注册商标无效宣告申请】→输入“商标申请号/注册号”→点击【查询】,填写基本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点击【预览】,核对信息→点击【提交】
具体操作如下:
1. 输入“商标申请号/注册号”,点击【查询】,完成数据填写。
◇商标名称:根据用户输入的争议商标注册号,系统自动带出,不可修改。
◇类别:根据案件实际情况选择,一标多类案件仅选择需要提出无效宣告申请的类别,为必选项。
◇申请人国籍、申请人类型: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为必选项。
◇申请人名称:填写提出无效宣告申请的申请人名称。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填写单位名称;申请人为个人的,填写自然人名称,为必填项。
◇申请人联系地址: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申请人常用联络地址,为必填项。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中国大陆申请人必须填写此项。
◇邮编、联系人名称、联系电话: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其中联系人名称和联系电话为必填项。
◇上传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上传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文件名不可含特殊字符,格式为PDF,大小不超过5兆,为必传项。
◇代理机构名称:系统自动带出,不可修改。
◇代理机构联系人、代理机构联系电话:填写本案的代理人基本信息,为必填项。
◇评审代理委托书:上传有委托人签字或章戳的评审代理委托书,格式为JPG,像素宽高应小于4000,大于600,为必传项。
◇被申请人名称、被申请人地址:根据用户输入的争议商标注册号,系统自动带出被申请人信息,不可修改。
◇是否需要提交补充证据材料:需要提交补充材料的,选择“是”,并于提交无效宣告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一次性提交;不需要再提交补充材料的,选择“否”,且后续无法再通过包括纸件在内的任何形式提交补充材料,此项为必选项。
◇是否仅涉及绝对理由:无效宣告申请理由仅涉及《商标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以及第四十四条规定的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选择“是”,并在【法律条款】选项中选择相应的法律依据;否则选择“否”,为必选项。
◇法律条款:根据实际提出无效宣告申请的事实理由和法律依据选择相应的法律条款,可多选,为必选项。
◇事实理由:点击【选择文件】,上传具体的无效宣告事实与理由,文件名不可含特殊字符,格式为PDF,为必传项。
◇引证商标信息:无效宣告申请理由仅涉及《商标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的,须添加引证商标基本信息。具体操作如下:【法律条款】项选择《商标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点击绿色【添加】按钮,在引证商标信息框中输入基本信息→点击引证商标信息框中的【添加】
◇证据目录、证据内容:有证据材料的须同时上传证据目录,文件名不可含特殊字符,格式为PDF。
◇有关说明文件:可上传其他需说明的文件,文件名不可含特殊字符,格式为PDF。
◇同意通讯地址延及本案后续程序:同意本案后续商标授权确权司法程序延用本案联系地址的,勾选“是”,否则选“否”,为必选项。
◇正副本是否一致:通过网上申请系统提交的,无需提交副本。正副本不一致的,应通过线下提交。
2.以上所有信息填报完成后,点击【预览】,查看申请材料信息是否有误,上传材料是否可正常打开和查看。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并完成验签。提交成功后,用户方可在网上申请服务系统中查看提交记录。
3.查询、更新、删除提交记录。
商标无效宣告网上答辩流程
无效宣告网上答辩回文填报总体流程:进入中国商标网→下载申请材料副本→登录网上申请系统→答辩绑定→提交答辩回文
具体操作如下:
1. 下载申请材料副本
答辩人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完成材料下载:
(1)通过中国商标网(http://sbj.cnipa.gov.cn)首页直接进入下载通道。操作如下:进入中国商标网首页→选择【答辩材料下载】→选择“材料类型——答辩材料”→输入下载码等信息→点击【下载】
(2) 通过商标网上申请服务系统登录页面进入下载通道。操作如下:进入中国商标网首页→选择【商标网上申请】→选择页面右下方“答辩、证据交换材料下载”→选择“材料类型——答辩材料”→输入下载码等信息→点击【下载】
(3)登录商标网上申请服务系统,进入相应下载通道。操作如下:进入中国商标网首页→选择【商标网上申请】→登录网申系统→选择【答辩管理】——【答辩材料下载】→输入下载码等信息→点击【下载】
2.答辩绑定
答辩人选择通过网上申请服务系统参与答辩的,应首先在线完成答辩绑定,具体操作流程:进入中国商标网【商标网上申请】栏目→登录网申系统→选择【答辩管理】通道→进入【答辩绑定】→输入“被申请人”和“下载码/绑定码”→点击【查询】→点击【绑定】
3.提交答辩
选择通过网上申请服务系统参与无效宣告答辩的,完成答辩绑定后,可在网上申请服务系统提交答辩回文材料,总体流程:登录网申系统→选择【答辩管理】通道→进入【我的答辩】→输入“注册号”等信息→点击【查询】→点击【答辩】→填报完成后点击【预览】→核实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
具体流程如下:
(1)在【我的答辩】页面输入商标信息查询到案件记录后,点击【答辩】进入数据填写页面,答辩人应自行完成信息填写和材料上传。
◇评审注册号、评审申请号、争议商标名称、类别:根据用户输入查询到的争议商标注册号带入基本信息,不可修改。
◇答辩人名称:系统自动带出,可修改。
◇联系地址: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为被申请人常用联络地址,为必填项。
◇联系人、联系人电话、电子邮箱: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有效的相关信息,为必填项。
◇是否提交答辩补充材料:需要提交答辩补充材料的,选择“是”,并于提交答辩回文之日起3个月内一次性提交;不需要再提交答辩补充材料的,选择“否”,且后续无法再通过包括纸件在内的任何形式提交补充材料,此项为必选项。
◇答辩材料:点击【选择文件】,上传具体的无效宣告答辩理由及证据材料等,文件名不可含特殊字符,格式为PDF,为必传项。
◇正副本是否一致:通过网上申请系统提交的,无需提交副本。正副本不一致的,应通过线下提交,为必选项。
◇是否放弃答辩:放弃参与答辩的,勾选“是”,并在答辩材料通道中上传放弃答辩声明,否则选“否”,为必选项。
(2)以上所有信息填报完成后,点击【预览】,查看答辩材料信息是否有误,上传的文件是否可正常打开和查看。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并完成验签。提交成功后,用户方可在网上申请服务系统中查看提交记录。
(3)查询、更新、删除提交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