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项目:城市轨道交通设备制造;轨道交通专用设备、关键系统及部件销售;轨道交通通信信号系统开发;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系统开发;交通设施维修;工程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城市公共交通;检验检测服务;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