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标异议、撤三网上申请时“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有哪些限制?哪些材料算有效使用证据?
    商标异议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法定异议期限内对商标注册申请人经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公告的商标提出反对意见,请求商标局不予注册。商标局经审查依法作出准予注册、不予注册、部分商品(服务)不予注册决定的制度。那么商标异议、撤三网上申请时“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有哪些限制?可否在不同...
  • 撤销三年不使用的使用证据有什么要求?都需要什么材料?
    “撤三”是注册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撤销的简称。根据我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均可以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被撤销的注册商标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予以公告,该注册商标专用权自公告之日起终止。那么撤销三年不使用的使用证据有什么要求?都需...
  • 商标异议、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注册商标无效宣告网上申请常见问题解答
    商标异议、撤销、无效申请或通过商标在线服务系统提交的辩护,应按照商标在线服务系统的要求提交相关申请或辩护材料(包括各种后续材料)。以下文章就上述三项业务在电子申请中遇到的几个常见问题,进行一个简单分享。
  • 商标怎么申请补发变更/转让/续展证明?
    商标变更/转让/续展是商标局针对商标变更/转让/续展情况所出具的一种证明,用于证明商标已经发生变更/转让/续展。商标的各项受理和证书都变成了电子档,大大节约了寄送和工本的时间。那么遗失了商标变更/转让/续展证明,那么该怎么申请补发呢?以下文章为您解答相关内容。
  • 怎么申请撤销成为通用名称注册商标?
    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规定,注册商标成为核定使用商品/服务的通用名称的,任何人可以向商标局提出撤销该注册商标的申请。那么怎么申请撤销成为通用名称注册商标?以下文章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