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标异议、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注册商标无效宣告网上申请常见问题解答
    商标异议、撤销、无效申请或通过商标在线服务系统提交的辩护,应按照商标在线服务系统的要求提交相关申请或辩护材料(包括各种后续材料)。以下文章就上述三项业务在电子申请中遇到的几个常见问题,进行一个简单分享。
  • 发现商标被侵权了如何保护?
    商标侵权是指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在市场经营活动中,商标侵权的案例层出不穷,当商标注册者遇到了商标侵权行为,那么应该如何采取措施保护自己的商标呢?
  • 什么是撤三?怎样减小商标被撤三的风险?
    “撤三”是注册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撤销的简称。根据我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均可以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被撤销的注册商标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予以公告,该注册商标专用权自公告之日起终止。那么怎样减小商标被撤三的风险?以下文章为你解...
  • 怎么办理商标异议申请?商标异议申请的范围有哪几种?办理商标异议应提交哪些异议材料?
    商标异议是《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的对初步审定商标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的法律程序,其目的在于监督商标局公正、公开地进行商标确权,使相关当事人有机会主张自己的权利。任何人对初步审定的商标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3个月异议期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那么怎么办理...
  • 怎么申请撤销成为通用名称注册商标?
    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规定,注册商标成为核定使用商品/服务的通用名称的,任何人可以向商标局提出撤销该注册商标的申请。那么怎么申请撤销成为通用名称注册商标?以下文章为您解答。